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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军公田碑:见证军民鱼水情

时间:2023-11-28 15:24:41      

安徽省六安市金寨县革命博物馆珍藏着一座颇具历史意义的“红军公田碑”。此碑高1.07米,宽0.55米,厚0.18米,是由一整块花岗岩精心雕刻而成。正面碑文上,深深刻着“赤城”“五区三乡”“第三村”“红军公田”“共计田五斗”等红色文字,这些文字大小有序,排列整齐。尽管这座石碑的外表看起来粗糙简朴,但它却亲身经历了红军时代的艰苦岁月,见证了土地革命战争时期苏区土地改革的斗争历程,同时也体现了“军爱民、民拥军”的深厚情感。

金寨县位于大别山的核心地带,是鄂豫皖三省的交界点,被誉为“红军的摇篮、将军的故乡”,具有丰富的革命历史。这里地理情况复杂,历史变迁频繁,1932年才正式设立县治。1929年5月6日,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金寨县(当时归属河南省商城县管辖)爆发了著名的立夏节起义(也称为商南起义),并取得了辉煌的胜利。随后,各级苏维埃政权相继建立,积极推行土地改革政策,将地主的土地没收并分配给无地或少地的农民,使得广大贫苦农民从地主阶级的残酷压迫中得以解放。同时,红军战士应当分得土地”是鄂豫皖苏区党组织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认识和迫切愿望。享受到土地革命成果的红军战士们,进一步激发了他们保卫革命成果的热情。

1931年10月,鄂豫皖苏区党组织正式提出了设立红军公田制度,规定每乡需要留出一石到五石的土地作为红军公田,这部分土地主要分配给来自白区的贫苦农民和俘虏哗变加入红军的士兵。这里的“一石到五石”,指的是每年能收获十斗到五十斗粮食的田地。之后,鄂豫皖苏区陆续发布了《关于怎样分配土地的宣传材料》、《鄂豫皖苏维埃政府通令第十五号——为红军公田问题》等文件,对红军公田制度进行了详细的规范和完善。

红军公田碑

分到土地的农民们衷心支持设立红军公田,他们在分配土地时严格执行了上述规定,将好田划为红军公田,并立下了石碑或木牌。这既是为了提醒人们爱护公田的庄稼,也是为了让子孙后代永远铭记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伟大贡献和革命精神。在竖立石碑的仪式上,当地苏维埃政府会召集盛大的集会,农民协会、赤卫队、妇女会、少先队、儿童团以及四里八乡的群众都会热情参与。集会的中心位置放置着披有红绸子的石碑,人们围着石碑载歌载舞,欢声笑语。在锣鼓声和欢呼声中,年轻力壮的小伙子们稳稳地将红军公田碑竖立在公田旁。

红军公田制度的实施激发了鄂豫皖苏区广大人民参加红军的热情,红军队伍迅速壮大。金寨籍开国中将徐立清在《金寨红军史》一书中回忆道:“我负责登记造册的工作,在斑竹园一天就能登记20多人。”斑竹园文化站原站长廖家同讲述了一个感人的故事:当地一位名叫漆远恒的老人将他的10个儿孙都送去了红军。许多贫苦农民都像漆远恒一样,感激中国共产党和红军推翻了封建土地制度,让他们重新获得了土地。为了保卫这来之不易的革命成果,他们纷纷将孩子送去参加红军。此外,红军公田制度在瓦解敌军方面也起到了一定作用,国民党军中不时出现“拖枪跑去当红军”的现象。

这座红军公田碑于1932年落成,1972年在金寨县斑竹园镇小河村桥口被发现,1983年被金寨县革命博物馆收藏。如今,这块红军公田碑已经被列为国家一级文物并成为博物馆的镇馆之宝展示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展区。2020年12月24日一部以这段历史为背景的微电影《红色公田碑》首次公映让人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这段充满艰辛与辉煌的历史。

来源:中国国防报